GA_T 1147-2014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实验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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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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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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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40.20,R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147—201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实验室规范,Labortory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ethanol concentration in driver's blood,2014-04-04 发布2014-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GA/T 1147—2014,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金荣、沈宇明、刘俊芳、蔡红艳、刘洪月、张宏基、田伟、庄绪莹、邢鑑铤,GA/T 1147—201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实验室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整检验实验室的岗位设置、运行保障、质量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对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验的实验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52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A 40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技术主管 technical manager,管理实验室技术工作的人员.,3.2,检验员 examiner; analyst,进行案件检验、分析检验结果、起草检验报告的人员.,3.3,操作员operator,在检验员指导下进行仪器操作的人员.,3.4,受理员 sample collector,负责受理检验委托,管理送检的血液样品的人员.,4 岗位和人员,4.1 岗位设置,血液酒精含歓检验实验室应设置技术主管、检验员、操作员和受理员等岗位,4.2 岗位职责,4.2.1 技术主管,岗位职责如下:,1,GA/T 1147—2014,a)管理实验室的技术工作,解决检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b)组织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检验和发核检验;,c)负责对检验员、技术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d)签发检验报告.,4.2.2 检验员,岗位职责如下:,〇)进行案修检验,b)检验结果分析,c)起草检验报吿丒,4.2.3 操作员,岗位职责如下,a)负责样品制备,b)仪器操作,c)仪器、设施和环境维护,d)协助检验员进行案件检验,4.2.4 受理员,岗位职责如下,a)负责受理鉴定委托,b)血液样品管理J,c)发放检验报告,d)检验档案管理.,4.3 人员要求,4.3.1 技术主管,技术主管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有化学或法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ヒ学历或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b)具备鉴定人资格,c)担任检验员3年以上.,4.3.2 检验员,检验员应符合以下要求,0)具有化学或法医学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5年以上相关キ业工作经历,b)具备鉴定人资格,c)经血液酒精检验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4.3.3 操作员,操作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中专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经ー个月以上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2,GA/T 1147—2014,4.3.4 受理员,受理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具备中专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经ー个月以上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5 仪器、区域和环境,5.1 区域设置,5.1.1 基本区域,实验室应设置以下基本区域I,a)样品处理区,用于进行血液样品的制备,b)检验区,用于放置检验仪器,进行酒精含量检测.,5.1.2 其他区域,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以下区域:,a)样品保存区,用于保存血液样品’,b)收检区,用于进行案件的登记和査沏、检材的收取和照相录像固定等,c)结果分析区,用于进行检测结果的分析和査询等.,5.2 环境要求,实验室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a)实验室温度、湿度、防尘、排风和供电等符合仪器使用和检验操作的要求;,b)样品处理区、检验区定期消毒.,5.3 仪器配置,实验室应配备下列仪器:,a)气相色谱仪,b)顶空进样器或恒温加热器;,c)气体发生器或者气体钢瓶,d)冷藏、冷冻设备,〇髙心机;,D移液器.,g)通风柜或超净工作台.,6 案件委托与受理,6.1 委托,委托单位应提供血液样品及委托书,委托书应符合GA 40规定,并记载血液样品采集量、状态,以,及盛装形式、包装等.,3,GA/T 1147—2014,6.2 受理,受理员应核对委托书内容和血液样品情况,在收检记录上记载血液样品采集量、状态,以及盛装形,式、包装等基本情况,并由委托单位的送检人员和受理员签字确认,双方应约定血液样品的保存期,保,存期不宜超过3个月.送检血样不符合检验方法规定的,不予受理.,6.3 样品管理,6.3 .!受理员应对收检的血液样品进行编号管理,编号应保证该样品在实验室内的唯一性,将样品编,号填写在收检记录上,并制作编号标签加贴在样品上.,6.3.2样品超过保存期限的,经技术主管批准后将样品销毁.,7 检验与报告,7.t检验,7.1.1 样品领取,操作员领取样品并在样品流转记录上签字,核对样品情况,有疑问时与受理员确认.,7.1.2 检测,操作员按照GB 19522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填写检验记录,打印图谱,并将检验记录和图谱,提交给检验员.,7.2 报告,检验员分析检验记录和图谱,按照检验方法要求计算检验结果,岀具检验报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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